据了解,国家工商总局日前正式下发文件《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各工商部门加强食品市场准入管理,全面禁止不合规范的10类食品上市销售。这10类食品包括:进口食品无中文标明原产国国名、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等特殊食品的外包装没在显著位置清晰标示“身份”的;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不符合国家、行业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标准的,不符合所标注采用的食品标准的。
成都各工商所将集中清查禁止销售的10类食品,对责令退市的食品,如经营者仍不退市,或名义上退市实际改头换面继续销售的,工商部门将依法从重处罚。消费者一旦发现10类禁售食品时,可立即拨打12315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