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陕西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加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鼓励执业药师、药师利用节假日和业余时间在药品零售企业多点执业,作为驻店执业药师不在岗的补充。
多点执业是指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后,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的行为。
除了陕西省以外,广东、成都等地此前都有对执业药师多点执业进行探索。例如,2015年,广东宣布将推行执行药师多点执业模式,在珠三角的部分执业药师可申请在两个执业点进行执业,试点期为一年,多点执业范围包括珠三角地区,涉及广州、深圳 、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惠州、江门、肇庆。但一年多来,注册为多点执业的药师并不多,主要原因是执业药师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时往往约定不能兼职,多点执业受到阻碍。
业内表示,我国至今尚未出现医疗机构间的药师多点执业的模式,药师多点执业政策落地仍存在一些障碍,使得新药店的规范、标准运营存在困难。
一方面,药师多点执业的范围不明确,是社会药店还是医疗机构?目前除了医院退休药师能职业外,医院在职药师到药店或社会职业药师到医院执业还没有明确的文件支持。
另一方面,多点执业药师的执业地域不明确,药师能不能跨区域多点执业目前还没有具体文件允许或限定。
另外,药师多点执业是人到药店,还是通过互联网就可以多点执业,什么样的药品需要现场审核、指导,什么样的药品可以通过互联网审核等,这些方面都是需要思考的问题,需要更细致的解决方案。
当前,执业药师仍然存在缺口,《通知》中也给出了多种方式,解决执业药师短缺问题。
其一,鼓励远程审方。在执业药师非工作时间,药品零售门店可采用执业药师远程服务中心远程审方方式,作为补充开展处方审核和合理用药服务工作。
其二,从业药师资格可延长到2020年底。对持有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的《从业药师资格证书》,近三年一直在药品经营企业药学服务岗位工作的从业药师,其从业药师资格可延长至2020年12月底。
其三,乡镇药师可承担执业药师职责。《通知》强调,为解决乡、村零售药店执业药师短缺问题,根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的精神,县级(不含城区)所属乡镇、村开办的药品零售门店可聘用药师以上职称人员承担执业药师职责。承担执业药师职责的药师管理参照执业药师管理办法执行。
数据显示,2019年3月,在药品零售企业注册的执业药师约43万人。就这个缺口而言,多点执业模式或成为解决这个问题的过渡政策,但目前具体的方案还亟待进一步商议。
(原标题:药师可利用节假日和业余时间在零售药店多点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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